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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hange交易规则

一、一般规定

  • 1.1。本协议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服务的程序和条件。
  • 1.2. Internet 服务 - 位于 Internet 服务地址的 Internet 上的软件和硬件服务。
  • 1.3.用户是希望使用互联网服务的服务的人(以下简称“用户”)。
  • 1.4.互联网服务和用户统称为双方。
  • 1.5.双方承认电子形式的本协议与书面签订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6.本协议被视为根据客户在互联网服务网站上提交使用该服务提供的服务的申请过程中接受的公开要约条款达成。

 

二、协议标的

 

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3.1。互联网服务承诺:
  • 3.1.1。为用户提供Qiwi、Perfect Money、Payeer、Yandex的电子货币兑换服务。金钱,按照本协议的规则和规定。
  • 3.1.2。为用户提供与使用和提供互联网服务相关的必要技术和咨询支持。
  • 3.1.3.将所有信息(地址、金额、时间、识别数据(个人数据)等)存储在用户的交换交易中,并在与其相关的用户的第一次请求时提供,但与机密支付系统的交易除外。
  • 3.1.4。保守秘密,不向第三方透露交易所交易信息以及互联网服务用户的个人资料,但下列情况除外:
  • - 根据互联网服务所有者所在地法院的法律裁决;
  • - 应互联网服务所有者所在地主管当局的合法要求;
  • - 应其中一种支付系统的管理要求,即 Perfect Money、OKPAY、Payeer、Qiwi、Yandex。金钱和其他。
    • 3.1.5。准确统计用户的折扣。
    • 3.1.6。在第 3.2.5、5.4、5.5和本协议第 5.6 条。
  • 3.2.用户承诺:
    • 3.2.1。指明您自己和第三方的准确可靠的付款详情。
    • 3.2.2.指定一个准确、可靠和可操作的电子邮箱。
    • 3.2.3。监控您的电子邮箱、计算机的健康状况,包括使用最新的防病毒软件。
    • 3.2.4。遵守本协议的每个条款。
    • 3.2.5。在以下规定的情况下,通知互联网服务管理部门关于用户或第三方的指定详细信息部分或全部未收到资金,以及未收到资金的情况第 5.4、5.5 和 5.6 条不迟于未收到资金之日起 30 天,否则这些资金由互联网服务管理部门支配。
    • 3.2.6。提供已知正确的手机号码用于注册、来自服务的安全服务的控制(来电)呼叫、接收密码、短信(SMS/SMS)和其他互联网服务的通知方式和附加标识。
    • 3.2.7。他们的行为不违反用户所在国家/地区的现行法律,使用互联网服务进行交换交易。
    • 3.2.8。不要使用各种流量作弊系统。
  • 3.3.互联网服务的管理人员有权:
    • 3.3.1。暂停服务以进行技术升级或修复功能错误。
    • 3.3.2.如果主管当局、Qiwi 管理机构、Perfect M 支付系统提出法律要求,则暂停当前交换(交易)
    • 尼,OKPAY,Payeer,Yandex。在调查期间,金钱以及投诉欺诈的用户。
    • 3.3.3.自行设置和更改电子货币兑换的折扣金额。
    • 3.3.4。自行决定设置和更改因电子货币交换而向客户收取的佣金金额。
    • 3.3.5。拒绝向任何用户提供服务而无需解释。
    • 3.3.6。要求用户使用以下方式确认其属于电子交易所:电子邮件、电子钱包的屏幕截图,如有必要,通过验证电话向填写交易所表格时指定的电话号码进行验证,资金来自发送以完成电子交换,如果此交换错误结束。
    • 3.3.7。如果用户粗鲁、侮辱、提出与互联网服务支持服务无关的问题或不亲自回答支持服务的问题,请停止与用户的通信或谈判。
    • 3.3.8.根据电子货币兑换条例第 5.4、5.5 和 5.6 条阻止兑换。
    • 3.3.9。在用户身份确定之前(在这种需要的情况下)阻止并且不将资金返还给用户。
    • 3.3.10。如果不遵守第 3.2.8 条规定的义务,主管部门有权阻止违反本条的用户,以及转换的来源/生成者。

 

4. 提供的服务

  • 4.1。互联网服务提供以下服务:电子货币兑换,在互联网服务网站上,即Perfect Money exchange、Payeer exchange、Qiwi exchange、Yandex。金钱,可能使用网站上指示的银行。
  • 4.2.互联网服务不检查用户拥有用于交换的资金的资格和合法性。

 

5. 电子货币兑换规定

  • 5.1。当互联网服务将用于用户或第三方的金额转移到用户指定的付款明细中作为交换的结果时,则认为交换完成。从客户收到资金的那一刻起,所有申请的处理时间为 1 到 15 分钟。
  • 5.2.如果在 10 分钟内没有收到用户在创建的应用程序上的付款,互联网服务有权删除带有“未收到付款”注释的应用程序。如果在规定规定的期限后从用户处收到款项,则用户有权以收到用户资金时的当前汇率创建新的兑换请求。
  • 5.3.已经开始的电子货币兑换不能取消,也不能取消用户想要兑换的资金。
  • 5.4. 如果用户收到的金额与兑换时指定的金额不同,互联网服务有权暂停兑换或根据收到的资金重新计算申请。 在阻止操作的情况下,在用户请求后,根据第 3.2.5 条,互联网服务将支付实际收到的金额,并按交易开始时有效的汇率重新计算。
  • 5.5. 如果用户指出不存在或被阻止的详细信息,而交换的结果应该是收到金额,则互联网服务可能会暂停交换,之后,在用户请求后,根据第 3.2.5 条,将资金退回他们收到的账户。
  • 5.6.如果用户进行接收比特币加密货币的交换操作,他必须考虑到比特币网络中的任何交易都可能需要 15 分钟到几天的时间。同时,Xchange.sh 交换器无法对比特币网络中的交易速度负责,交易处理速度不依赖于它。
  • 5.7. 如果更改付款备注或从其他帐户开具发票付款,兑换可能会被阻止,并且在用户请求后,根据第 3.2.5 条,兑换金额将被退回,减去来自交易金额的佣金和支付系统的佣金。
  • 5.8.与 Yandex.Money 交换所有方向时,申请将在 15 分钟内处理。不接受受保护代码保护的转账和银行卡付款。
  • 5.9.兑换QIWI全方向时,兑换详情中指定的钱包必须与用户的个人电话号码匹配,并且可以接听电话。如果拒绝与运营商通话,则由于互联网服务的安全服务将长时间延迟付款,并且直到用户接听服务来电后才能退款。
  • 5.10。如果通过兑换服务进行额外付款进行兑换,则不适用折扣。
  • 5.11 在任何情况下,退款时,除第 10.5 条外,将扣除 5% 的佣金。

六、当事人的保证和责任

  • 6.1。互联网服务不负责也不赔偿因不当(未经授权)使用服务造成的损失,以及用户填写兑换表时的错误,可能导致资金转移到错误指定的账户,在这种情况下,取消兑换操作或退回资金无法退回。
  • 6.2.互联网服务不对因用户无法使用自己的设备和/或其组件和/或设备或其组件缺乏必要的全部或部分功能而造成的损失和/或损坏(损失)负责.
  • 6.3.互联网服务不对电子支付系统和银行支付的错误、遗漏或延迟负责。
  • 6.4.互联网服务不对因用户对本服务的资费率、交易盈利能力等主观因素的错误预期而导致的用户损失、利润损失及其他费用承担任何责任。
  • 6.5。对于因银行支付或电子转账的延迟、错误或失败而导致的用户损失、利润损失和其他费用,互联网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 6.6.用户保证他是所有者或具有处置其交易中使用的金额的法律依据。
  • 6.7.用户保证赔偿与用户使用本服务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三人索赔的损失。
  • 6.8.用户保证,根据用户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他在使用互联网服务时已达到成年年龄。

7. 改变信息

  • 7.1。本协议可由互联网服务的管理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更改自本协议在互联网服务网站上发布之时起生效。

8. 不可抗力

  • 8.1。对于因不可抗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行为、战争、火灾(火灾) 、洪水、爆炸、恐怖主义、骚乱、内乱、黑客攻击、电源、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通信网络或其他系统、网络和服务的缺席、无法运行或故障。

9. 进行外汇交易的强制性条件

  • 9.1。禁止利用互联网服务进行非法转移和欺诈活动。使用互联网服务,用户同意任何试图兑换来源可疑资金的行为都将根据用户进行兑换业务所在国家/地区的现行法律受到起诉。
  • 9.2.互联网服务管理部门保留向主管部门、支付系统管理部门以及欺诈活动的受害者提供有关此类支付信息的权利,如果证明存在非法行为的事实。
  • 9.3.交换的条件是,用户使用互联网服务,仅显示其电子钱包中的数字签名,并且由于无法验证其来源而自行对其电子钱包的接收来源和方法负责。互联网服务。
  • 9.4。所有应要求的银行转账都只能通过支付系统的网上银行进行。
    从 ATM 或通过银行运营商进行的转账将在 24 小时内退回。转账到 Sberbank 卡的退款为负 1%。只有在我们服务的安全服务确保转账准确无误后,付款才会退还您。为此,您需要为您的护照和卡片(用于付款)拍照,然后将其发送到我们服务的邮箱。
  • 9.5。互联网服务不对代表用户为第三方完成的交换操作负责。
  • 9.6。禁止利用互联网服务费率的差异创建旨在为自己谋取利益的交换请求。互联网服务保留不处理此类交换请求的权利,根据这些请求,将进行退款。
  • 9.7。使用互联网服务,点击“我同意兑换规则”按钮后,即表示用户接受本协议规定的所有要求。

10. 用户身份验证

  • 10.1。使用互联网服务的先决条件是用户准备好接受身份验证程序。
  • 10.2.在身份验证过程中,互联网服务可能会要求提供互联网服务认为对用户进行全面验证所必需的任何格式和数量的任何个人数据。
  • 10.3.通过验证,用户同意互联网服务对用户进行任何互联网服务认为必要的研究。互联网服务可自行决定让第三方参与这些研究。
  • 10.4.用户同意对用户在服务上进行的所有交易的交易地址进行自动 AML 验证。
  • 10.5。如果应用程序中指定的用户钱包地址以任何方式与以下相关联,互联网服务也可能要求用户通过验证过程:非法服务、欺诈性交易、混合服务、赎金、暗网市场、暗网服务,诈骗,被盗硬币。
  • 10.6. 如果建立连接,则需要通过用户验证,并通过提供照片和视频来提取这些资金,从而提供这些资金所有权的证据,只有在这之后资金才会被退回发件人的详细信息,减去 10% 的佣金。